第五人格拟人卡尔_第五人格新角色卡尔

tamoadmin 游戏故事 2024-07-13 0
  1. 七年级语文下册第五单元试卷及答案
  2. 部编版高一上册语文第二课《红烛》课文原文、教案及知识点
  3. 福尔摩斯记,任意一篇系列读后感
  4. 朱自清的春中第五段中第一句是从什么角度写春风轻柔温暖的

呵呵,这些问题问的好细节啊。多重人格障碍,专业点的叫分离性身份障碍(DID)。蛮少见的,我到现在都没见到过一个。所以实践经验没有,我所有的关于DID的知识都只来自于书上。

首先一个概念,DID是指在一个人身上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布同身份或人格状态,这些不同的身份和人格状态叫做“子人格”,有一个出现的比其他人格更频繁的,叫做“主人格”。

子人格之间的联系一般来说有三种:

第五人格拟人卡尔_第五人格新角色卡尔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相互失忆:子人格不知到彼此的存在

相互认识:每个子人格都对其他的子人格很熟悉

单项失忆:有些子人格不知道其他自人格,而另一些是知道的,这是最常见的一种

然后子人格之间往往会表现出戏剧性的差异,包括性别,年龄,左右利手,笔记,年龄,性取向,讲的语言或外语。甚至有的会存在一些生理上的差异,比如血压水平,过敏情况、脑电等等。子人格的本质是什么呢,你可以看下上面我说了DID专业点的,叫做分离性身份障碍。为什么这个名字呢,是因为那些心理学家认知到,这些子人格其实并不是独立存在的一个人,他们只是主人格的一些内部的冲突啊,记忆啊,情感啊被高度程式化以后的外在表象。也就是说,他们是从主人格里分裂出来的情感和记忆或者是一些习惯。那一般正常的人,这些情感和记忆只在一个人身上表现,DID的患者,他想表达某种情感的时候,就切换到另一个模式了。我通常跟人说,DID患者把自己意识中的某一部分给拟人化了,让他变成一个独立的人了。

所以,你那三个问题,

1,我猜你说的第一人格是主人格,第二人格是子人格,那么第二人格其实就是主人格分裂出来的一部分记忆,情感,习惯,他们之间是不是相互知道有上面说的三种情况。但大有很多子人格都是在主人格面临一些不愿意面对的事情的时候分裂出来的,比如说童年悲惨经历啊,或者内心的一些很阴暗的但是不被社融的欲望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主人格对子人格应该是无知的,因为是自己不愿意面对的么。

2,第二个问题,他们都是一个人,只不过子人格是主人格拿自己的一些心理内容排列组合出来的一个单独的个体,所以就看主人格到底那那些东西给子人格。因为不存在两个人格同时出现的状态,所以脑容量并没有被一分为二或者是一分为几。那么天赋和才华,其实都是主人格的,就看主人格愿不愿意让他的子人格有这种天赋和才华了

3,会讲西班牙语也是主人格,子人格会不会讲,看主人格愿不愿分。

七年级语文下册第五单元试卷及答案

具体如下:

春风“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用了“比喻”修辞格,这个比喻让人觉得非常亲切、非常生活化,容易勾起人们儿时的回忆,倍感母爱的温暖和伟大。“鸟儿将窠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此句用的是“拟人”修辞格。鸟儿都来“卖弄”歌喉,它们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

作者以“鸟唱”等鸟儿欢快的表现,衬托出人们愉悦的心情,反映出春天给人们、鸟儿、大地上的一切生灵带来了欢愉。

“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入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用了“比喻”、“排比”和“拟人”修辞格。作者将连绵春雨比作牛毛、花针、细丝,这三个比喻连用构成了排比。接着,用一个“织”字,将春雨人格化,也将春雨描绘得异常的湿润。

“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是宽式的(非严格意义的)“对偶”。作者通过这种修辞手法,加深了春景图中树叶的“绿”和小草的“青”,使整幅图更加浓墨重彩。图中所描绘的树、草及其它植物,都呈现出一派生机和活力。

部编版高一上册语文第二课《红烛》课文原文、教案及知识点

2017七年级语文下册第五单元试卷及答案

姓名 成绩

一、积累与运用。

1、给下面加点的字注音或根据拼音写汉字。

l?iru?( ) 毛骨悚然( ) yīnm?i( ) 盘盂( )

2、根据下列语句的意思,从文中找出相应的成语。

(1)睡梦中都想着寻找,形容迫切地希望着。( )

(2)心里想做,可是能力够不上。( )

3、默写。

(1)《论诗》中说明文学创作应有时代感和创造性的两句是 ,

(2)《口技》中,起统率全文的句子是: 。

(3) ,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

4、下列一段话中画线部分有多处语病,请在原文上改正,改出四处即可。 (4分)

那是一个炎热的星期天,我在家中闷得慌,想出去(1)修整一下心情。到哪儿去玩好呢?走着走着便到了姥爷家。一进门,舅妈看到我便好像见了太上老君一样似的,把我请进屋,给我拿糖、洗水果。我觉得气氛不大对劲,舅妈怎么(2)那么热情?再说了,我又不是舅妈家的(3)客人。一问,才明门其意:舅妈或老舅要去上街,家哩只剩下一个六七岁的甜甜小妹,他们正着急没人看孩子;好么,给我逮着了。?哼,不就是当保姆嘛?这有什么难的!?我信心十足.把头发一甩,(4)萧洒地答应了。

二、文言文阅读。

夸父逐日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仗,化为邓林。

5、翻译句子。

(1)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

(2)未至,道渴而死。

6、作为成语典故,?夸父逐日?常用来比喻

7、从这个故事中,你看到了夸父哪些优秀品质?

答:

8、?弃其仗,化为邓林?应如何理解?

答:

三、现代文阅读。

(一)

没过多久,他们发现雪地上插着一根滑雪杆,上面绑着一面黑旗,周围是他人扎过营地的残迹滑雪板的痕迹和许多狗的足迹。在这严酷的事实面前也就不必再怀疑:阿蒙森在这里扎过营地了。千万年来人迹未至,或者说,太古以来从未被世人瞧见过的地球的南极点竟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即一个月内两次被人发现,这是人类历史上闻所未闻、最不可思议的事。而他们恰恰是第二批到达的人,他们仅仅迟到了一个月。虽然昔日逝去的光阴数以几百万个月计,但现在迟到的这一个月,却显得太晚太晚了对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一切努力成了徒劳,历尽千辛万苦显得十分可笑,几星期、几个月、几年的希望简直可以说是癫狂。?历尽千辛万苦,无尽的痛苦烦恼,风餐露宿这一切究竟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些梦想,可现在这些梦想全完了。?斯科特在他的日记中这样写道。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尽管精疲力竭,这天晚上他们还是夜不成眠。他们像被判了刑似的失去希望,闷闷不乐地继续走着那一段到极点去的最后路程,而他们原先想的是:欢呼着冲向那里。他们谁也不想安慰别人,只是默默地拖着自己的脚步往前走。1月18日,斯科特海军上校和他的四名伙伴到达极点。由于他已不再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人,所以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他只用冷漠的眼睛看了看这块伤心的地方。?这里看不到任何东西,和前几天令人毛骨悚然的单调没有任何区别。?这就是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关于极点的全部描写。他们在那里发现的惟一不寻常的东西,不是由自然界造成的,而是由角逐的对手造成的,那就是飘扬着挪威国旗的阿蒙森的帐篷。挪威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地在这被人类冲破的堡垒上猎猎作响。它的占领者还在这里留下一封信,等待着这个不相识的第二名的到来,他相信这第二名一定会随他之后到达这里,所以他请他把那封信带给挪威的哈康国王。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

他们怏怏不乐地在阿蒙森的胜利旗帜旁边插上英国国旗一面姗姗来迟的?联合王国的国旗?,然后离开了这块?辜负了他们雄心壮志?的地方。在他们身后刮来凛冽的寒风。斯科特怀着不祥的预感在日记中写道:?回去的路使我感到非常可怕。?

9、?历尽千辛万苦,无尽的痛苦烦恼,风餐露宿这一切究竟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些梦想,可现在这些梦想全完了。?斯科特这一日记表达了他怎样的内心感受?

答:

10、?他们像被判了刑似的失去希望,闷闷不乐地继续走着那一段到极点去的最后路程。?这句话表现了斯科特和他的队友们怎样的品质和风度?

答:

11、?这里看不到任何东西,和前几天令人毛骨悚然的单调没有任何区别。?斯科特这句关于极点的?全部描写?表现了他的怎样的心情?

答:

12?挪威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地在这被人类冲破的堡垒上猎猎作响。?画横线文字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何作用?句中的?堡垒?指什么?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

答:

13、?在他们身后刮来凛冽的寒风?一句属于什么描写?有何作用?

答:

(二)

蒸汽机的发明者瓦特,其实主要是发明了蒸汽机上的分离凝结器。那时的蒸汽机上的分离凝结器有严重的缺点:汽筒外露,四周冷空气使其温度逐渐下降,蒸汽放进去,没等汽筒热透,就有相当一部分变成水了,使得大约314的蒸汽白白浪费。瓦特下决心要解决汽筒温度,提高热效率。在一个夏日的早晨,瓦特起床后,漫步在空气清新、鸟语花香的大学校园里,时而仰望广阔的天空,时而平视熟悉的操场。突然,如同电光一闪,头脑中一个清晰的思想出现了:在汽筒外边加一个分离凝结器。这使得瓦特豁然开朗,立即回办公室夜以继日地实验、研究,终于制成了分离凝结器,这才诞生了现代意义上的蒸汽机。

②心理学家把这种突然的、意想不到的顿悟或理解叫作直觉。心理学家认为,直觉属于创造性思维的范畴,它可以产生和形成于任何科学、艺术、技术产品的思想和构思,在人类认识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真正可贵的因素是直觉。?德国物理学家黑尔姆霍兹说,他的许多巧妙设想, ?不是出现在精神疲惫或伏案工作的时候。而常常是在一夜酣睡之后的早上,或者是当天气晴朗缓步攀登树木葱茏的小山时。?还有些科学家的灵感和顿悟发生在病榻之上,爱因斯坦关于时间空间的深奥概括是在病床上想出来的,生物学家华莱士关于进化论中自然选择的观点是他发疟疾时想到的。

③如此说来,?直觉?果真神秘而诱人,我们只要睡觉做梦、游玩散步、生病卧床,甚至饮酒、喝咖啡就可等来?直觉?,那该多好呀!其实,并非如此。实际上,直觉这种思维现象并不神秘,更非偶然,完全有规律可循。表面上看来,直觉似乎是?偶然所得?,其实是?长期积累?的结果。由于人们长期研究、思考某一个问题,搜集了大量的资料,做了无数次的实验。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使得大脑因疲劳而处于抑制状态,思维变得有些迟钝。这时,如果放松一下。让大脑得到适当的休息和调整,把注意力转移一下,大脑就会重新处于兴奋状态,思维活动也格外敏捷,就有可能茅塞顿开、恍然大悟,产生认识上的突破和飞跃。所以,一定要对所研究的问题有浓厚的兴趣,对解决它怀有强烈的愿望。经过锲而不舍的思考和探索,也要学会放松,在紧张之余适时让大脑休整一下,一旦产生直觉,便敏锐地捕捉到,莫与这稍纵即过斤的思想火花失之交臂。

14.选文的说明对象是什么?

15.选文②段用的主要说明方法是什么?请写出两种。

16.修改选文第①段画线句子,把修改后的句子写在下面。

17.瓦特、爱因斯坦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直觉的?从中可以看出直觉具有怎样的特点?

18.?表面上看直觉似乎是?偶然所得?,其实是?长期积累?的必然结果。?一句中?长

期积累"指的是什么?

19.爱冈斯坦认为?真正可贵的因素是直觉"。通过阅读选文,你认为直觉可贵之处是什

么?这对你的学习具有怎样的启示?

(三)

千金一诺

①真爱的方式有许多种,实现诺言也是爱的一种方式。

②8岁时,我上小学三年级,我的姐姐当时正读初中,她是个很美的姑娘,亲朋们因此很宠爱她。春节前,从广州出差回来的'姑姑给她一件样式别致颜色粉红的上衣作为新年的礼物。在我饱含羡慕甚至是嫉妒的目光中,姐姐小心翼翼地把衣服藏在柜子里,急切地盼着春节的到来。

③可是就在腊月二十九那天,邻居大哥的女朋友第一次上门做客,仓促之下伯父伯母没有准备好给她的礼物。正在他们手足无措之际,父亲毫不犹豫地把姐姐的新衣服送了过去.于是促成了一桩美满的婚事。

④晚上,伯父来到我家,连连称谢并送来了买衣服的钱,父亲执意不收。送走了伯父,他喝住了正幸灾乐祸挖苦姐姐的我,然后安慰姐姐并答应新年那天一定让她穿上新衣服。姐姐不理睬父亲,躲在母亲怀里委屈地哭个不停。

⑤那时候爸爸妈妈两个人的工资不足1 00元钱,家中的经济一点儿也不富裕,而且在我们居住的偏僻小城里根本买不到那样漂亮的衣服。所以姐姐认为重新拥有那片粉红只不过是个奢望罢了。

⑥第二天就是大年三十,父亲一大早就拿着家里仅有的30元钱去赶北京的长途汽车,西单、东单、王俯井、大栅栏?他跑遍城内大大小小的商业市场,最后终于买到了和姑姑送的样式颜色都一样的上衣。

⑦在黄昏的暮色中,父亲风尘仆仆地赶回家,把衣服放到满脸惊诧的姐姐手上,没有说一句话。

⑧看着母亲给父亲清洗包扎挤车碰破的手臂,我问: ?爸爸,你为什么一定要去买衣服?父亲轻轻抚摩着我的头,淡淡地说了一句:?让姐姐过个愉快的新年呀。?

⑨泪水渐渐遮住了我的视线,一种深厚无比的爱意沿着父亲的手指抵达我幼小心灵的最深处。

20.这是一篇回忆性的叙事散文,从全文内容来看,以 为线索来安排结构的。

21.第⑥段中划线句子与短文中的 一词语相照应。

22.⑨段中, ?一种深厚无比的爱意"指的是什么?

答:

23.仿照例句读下列句子。

例:父亲轻轻抚摩着我的头。 (表现父亲对?我"的疼爱)

(1)姐姐小心翼翼地把衣服藏在柜子里。

(2)父亲毫不犹豫地把姐姐的新衣服送了过去。

24.请用一句话来概括文中?父亲?的性格特征是什么?

答:

25.认真品读课文第①自然段和最后⑨自然段的内容,分析短文以?千金一诺?作为标题的用意。

答:

26.有人认为:短文第⑤段删除后,短文内容会衔接得更顺畅,你同意这种看法吗?谈谈你的观点。

答:

四、作文。

27、请以?信心?为话题,写600字以上的文章。题目自拟,思想内容健康。

附加题:

1、阅读下面文言文,回答(1)至(3)题。(6分)

汉六年正月,封功臣。良未尝有战斗功,高帝曰:?运筹策帷幄中,决胜千里外,子房功也。自择齐三万户。?良曰:?始臣起下邳,与上会留,此天以臣授陛下。陛下用臣计幸而时中臣愿封留足矣不敢当三万户。?乃封张良为留侯,与萧何等俱封。(选自《留侯世家》)

(1)给下列句子加标点。

陛下用臣计幸而时中臣愿封留足矣不敢当三万户。

(2)文中有一句话,成了对古今高明军师的共同赞语,找出这句话并翻译。

(3)张良在功成名就后?愿封留?,?不敢当三万户?,你对此有何评价?请简要谈谈。

2、观察生活中一种事物,去发现它的独特之处,仿照示例,学写一首小诗。(4分)

小草

没有花朵的艳丽,

没有身躯的伟岸,

却以破土的力量昭示

?什么是顽强。

参考答案:

1、羸弱 sǒng 阴霾yǘ

2、梦寐以求 力不从心

3、(1)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2)京中有善口技者

(3)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

4、?修整?改为?调整?,?那么?改为?这样?,?客人?改为?稀客?,?或?改为?和?,?甜甜?和?小妹?互换,?给?改为?把?,?潇洒?改为?洒脱?。

5、(1)夸父与太阳赛跑,一直追赶到太阳落下的地方。

(2)还未赶到大湖,在半路因渴而死了。

6、决心大(或志向远大)或不自量力。

7、有胆量有决心,目标远大,气魄非凡,意志坚强。

8、丰富了这一神话的内涵,丰满了夸父的形象,表现了一种勇敢追求、死而不已、甘为人类造福的精神,使整个神话更具有浪漫主义色彩。

9、表达他角逐失败后极度失望、痛苦和无奈等内心感受。

10、坚毅、执着,绝不半途而废的高尚人格和坦然面对失败的绅士风度。

11、表现他极度难过,非常沮丧的心情。

12、拟人。反衬斯科特和他的队友们失败后万分痛苦的心情。?堡垒?指南极。为了突出南极的难以征服,反衬斯科特的伟大。

13、环境描写。衬托斯科特沮丧、失望的心情。

14、直觉

15、举例子、下定义

16、瓦特下决心要解决控制汽筒温度、提高热效率的问题。

17、散步、病床上 。 突然的、意想不到的顿悟或理解,稍纵即逝。

18、?长期积累?指直觉在人们长期研究、思考某一问题,搜集大量的资料,做了无数次的实验,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基础上产生。

19、此题为开放性题目,无唯一的答案。答题要点是:(1)经过锲而不舍的思考和探索,也要学会放松。(2)一旦产生直觉,便敏锐地捕捉到。

20、一件样式别致颜色粉红的上衣。

21、风尘仆仆。

22.宁可受苦受累,也要为子女的心情愉快而实现自己的诺言。

23、(1)表现出衣服的珍贵和姐姐对它的珍惜。

(2)表现出父亲关心别人,乐于助人。

24.对别人热心帮助,对子女关爱并信守诺言。

25.(2分)既表现出?我?对父亲高尚品格的赞美,也也表现出父亲高尚品格对?我?成长留下深深的烙印。

26、不同意,去掉后一来解释不了姐姐哭个小停的原囚,二来有损?父亲?高尚人格的表现力。

附加题:

1、(1)陛下用臣计/幸而时中/臣愿封留足矣/不敢当三万户。

(2)运筹策帷幄中,决胜千里外

翻译:出谋划策于营帐之中,决定胜负在千里之外。

(3)张良居功不傲,不争名利,值得肯定和赞赏。或张良懂得进退,很好地保存自己。

运筹帷幄 译文:

汉六年(前201)正月,封赏功臣。张良不曾有战功,高帝说:?出谋划策于营帐之中,决定胜负在千里之外,这就是子房的功劳。让张良自己从齐国选择三万户作为封邑。?张良说:?当初我在下邳起事,与主上会合在留县,这是上天把我交给陛下。陛下用我的计谋,幸而经常生效,我只愿受封留县就足够了,不敢承受三万户。?于是封张良为留侯,同萧何等人一起受封。

2、(没有光芒的绚丽/没有体态的多姿/却以冲破黑暗的勇气昭示/?什么是奉献。)

福尔摩斯记,任意一篇系列读后感

#教案# 导语《红烛》用了象征手法,沉郁顿挫、满腔的风格。从蜡炬成灰变换新的内涵,倡导人们做敢于牺牲、创造光明、给人间带来光明的精神。以下是 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1.部编版高一上册语文第二课《红烛》课文原文

 红烛

 闻一多

 “蜡炬成灰泪始干”

 ——李商隐

 红烛啊!

 这样红的烛!

 诗人啊!

 吐出你的心来比比,

 可是一般颜色?

 红烛啊!

 是谁制的蜡——给你躯体?

 是谁点的火——点着灵魂?

 为何更须烧蜡成灰,

 然后才放光出?

 一误再误;

 矛盾!冲突!

 红烛啊!

 不误,不误!

 原是要“烧”出你的光来——

 这正是自然的方法。

 红烛啊!

 既制了,便烧着!

 烧罢!烧罢!

 烧破世人的梦,

 烧沸世人的血——

 也救出他们的灵魂,

 也捣破他们的监狱!

 红烛啊!

 你心火发光之期,

 正是泪流开始之日。

 红烛啊!

 匠人造了你,

 原是为烧的。

 既已烧着,

 又何苦伤心流泪?

 哦!我知道了!

 是残风来侵你的光芒,

 你烧得不稳时,

 才着急得流泪!

 红烛啊!

 流罢!你怎能不流呢?

 请将你的脂膏,

 不息地流向人间,

 培出慰藉的花儿,

 结成快乐的果子!

 红烛啊!

 你流一滴泪,灰一分心。

 灰心流泪你的果,

 创造光明你的因。

 红烛啊!

2.部编版高一上册语文第二课《红烛》教案

 教学目标

 语言建构与运用:学习诗歌运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表达心中情感的方法。

 思维发展与提升:了解抒情脉络和抒情方式;感受形象,品味语言,领悟作品丰富的内涵。

 审美鉴赏与创造:了解新诗的魅力,理解诗歌的结构美、情感美。

 文化传承与理解体会:体会诗人的伟大抱负,理解诗人献身祖国、甘愿自我牺牲的爱国精神。

 教学重点:了解本文抒情脉络和抒情方式;感受形象,品味语言,领悟作品丰富的内涵。

 教学难点:理解诗人献身祖国、甘愿自我牺牲的爱国精神。

 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过程

 一、说——知作者体裁

 1.说小诗:下面四句诗中所说的诗人是谁?

 一诗一文一烟斗,一个脊梁一声吼。

 一画一印一全集,一代英豪一红烛。

 2.说作者:你知道闻一多的哪些情况?

 在学生介绍的基础上教师适当补充:

 闻一多(1899——1946),原名闻家骅,改名多,字友三,又改名一多。1899年11月24日生于湖北浠水。现代爱国诗人,学者,战士。自幼喜爱古典诗歌、绘画和戏曲。五四运动后开始发表新诗。曾留学美国。先后在中山大学、武汉大学、青岛大学、清华大学、西南联大任教。1946年7月15日发表了的《最后的一次演讲》,当日下午,即遭到***特务的。

 早年参加新月社,提倡新格律体诗。他的诗具有极强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气质。代表作《红烛》、《死水》具有沉郁奇丽的艺术风格,整齐、和谐的艺术表现,影响颇大。

 新月派代表闻一多提出了“新诗格律化”的主张,提倡诗歌创作“三美”——“音乐美”“建筑美”“绘画美”。

 音乐美,指的是音节和旋律的美。

 建筑美,指的是词藻的运用,要体现出中国象形文字的视觉方面的印象(即富有形象感、色彩感和画面感)。

 绘画美,指诗的对称和句的整齐。

 3.说背景:有谁知道闻一多先生为什么写作这首诗歌?

 在学生介绍的基础上教师适当补充:

 1922年闻一多赴美国留学,他不堪忍受受到的歧视,写过许多爱国诗篇。1926年从美国归来,但看到的是北洋军阀统治下民不聊生、政治腐 败、经济凋弊的黑暗现实,极为失望。正是这种为现实所冷却了的爱和期望,成为了其诗的深层根基。

 诗集《红烛》由诗人在清华和美国两个时期的作品组成。不但以浓烈的色彩独树一帜,而且还以丰富的想象、精炼的语言、典型的东方风格,形成了自己的独特个性。这首与诗集同名的诗篇,就是诗集《红烛》的序诗。

 4.说体裁:这是一首什么体裁的诗歌?

 在学生介绍的基础上教师适当补充,中国新诗的发展:

 二、读——理内容结构

 1.自由读:读两遍。

 2.指名读:其他同学思考诗歌的内容。

 3.清理内容结构,整体感知。

 ①什么是红烛?

 红色的蜡烛,多用于喜庆,如寿星像前,洞房内。

 ②从诗歌题材的特点来看,这是一首什么题材的诗?这种诗有什么特点?

 这是一首咏物诗。咏物诗是托物言志的诗歌,通过对事物的咏叹体现人文思想。咏物诗中所咏之“物”往往是作者的自况,与诗人的自我形象完全融合在一起,作者在描摹事物中寄托了一定的感情,或流露出自己的人生态度,或寄寓美好的愿望,或包涵生活的哲理,或表现作者的生活情趣。

 ③李商隐的诗句“蜡炬成灰泪始干”放在开头,有什么作用?

 “蜡炬成灰泪始干”是全诗的引子,诗的主体部分就是扣住“灰”与“泪”(“自 焚”与“流泪”)分两层来展开抒情的。

 ④诗歌以问答的形式展开抒情,一共有几处问?问什么?

 三处问:第1节为第一问:红烛为什么这样红?

 第2节为第二问:红烛为什么要自 焚?

 第6节为第三问:红烛为什么要流泪?

 全诗以诗人对“红烛”的心迹交流为线索,用问答的形式展开诗意,抒发诗情,显示了诗人对人生真谛、对诗歌创作宗旨的求索过程和结果。

 4.小结:本诗共九节,开头一节着眼于红烛的颜色,将红烛精神集中在一个“红”字上面,凸现了红烛的总体形象,由红烛形象即刻联想到诗人自身,“物”与“我”就完全交融起来。最后一节归结到“莫问收获,但问耕耘”这样一个哲理,也就是将红烛精神归结到一种彻底奉献的人生哲学,也就表明了自己的人生宗旨。

 全诗将唐代诗人李商隐的一句诗“蜡炬成灰泪始干”作为引子,诗的主体部分就是扣住“灰”与“泪”分两层来展开抒情的。全诗以诗人对“红烛”心迹的交流为线索,用问答的形式展开诗意、抒发诗情,显示了诗人对人生真谛对诗歌创作的宗旨求索的过程和结果。

 三、探——析形象语言

 1.小组合作探究

 分小组研读诗歌,探究的主要问题(不必面面俱到,可侧重其中的一两各方面):

 ①这一(几)节写了什么内容?②用了哪些表现手法?③诗人有哪些困惑?有哪些感悟?为什么会产生这些感悟?④语言上有哪些特色?哪些词用得比较好?

 全班分为五个小组,分别探究第一节、第二三节、第四节、第五六七节、第八 九节。要求:小组分工合作,讨论交流。在书上圈点标注,然后派代表交流分享。

 2.分享交流探究成果

 每组派1-2名代表,上台分享自己的研究心得和收获。

 3.讨论探究的主要要点

 ①第一小节:诗人怀着敬慕的心情赞叹荧荧的红烛。

 “红”是赤诚的象征。红烛,在诗人眼里,是理想的人格的化身。在这样的红烛面前,他提出了自我要求:“诗人啊/吐出你的心来比比,/可是一般颜色?”诗人的心应该也这样的红,否则就不配做诗人。我们可以感受到,诗人的那颗心,真是一颗赤子之心,是那么纯洁率真,晶明透亮,灼灼发热。在这首诗中,可以说红烛就是诗人,诗人就是红烛,“人与物化,意与境融”。一个“吐”字;逼真的描绘了诗人那种火热的爱国情感不吐不快的神态。

 ②第二、三节:对红烛自我牺牲精神的讴歌。

 这两节诗用设问手法,自问自答,生动的表现了一个思考觉悟的过程。前后两种截然相反的回答;表明了诗人的醒悟,同时也更有力的表现了红烛精神的可贵。

 诗人运用比喻修辞手法,把蜡比作躯体,把火比做灵魂。作者认为,躯体和灵魂应该是互相依存的,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何更须烧蜡成灰,/然后才放光出?”起初觉得这是大惑不解的,认为红烛自己“一误再误”,诗人认为这真“矛盾”,自相冲突,不可理解。但诗人最终理解了红烛,彻悟了,对先前的认识来了一个彻底的自我否定。诗人理解了红烛,由衷的赞美红烛的奉献精神。

 上一节说“一误再误”,错怪红烛的语气很强烈,又包含着自作聪明的意味;下一节说“不误,不误”,用了反复手法,否定语气更加强烈。一反一正两种回答,相形之下,更强烈的表现了认识的根本转变,包含着对先前自作聪明的惭愧,由顿悟而对红烛产生了深为敬仰的感情。诗人悟彻了,光是要“烧”出来的,只有自我燃烧,只有无私奉献,才能放出光芒。这正是与利已主义哲学完全对立的一种新的人生观。

 诗人的思考,实际上反映了那个时代进步青年在探索人生真谛的思想历程中所遇到的矛盾和获得的觉悟。

 ③第四节:诗人对红烛的殷殷寄语,也是诗人的自勉自励。

 “既制了,便烧着”,便要燃烧不息,“有一分热,发一分光”。人生的天职也在于奉献,活着就要让生命之火熊熊燃烧,让智慧和才能放出灿烂的火光。诗人借着红烛的形象激励自己,表达自己的信念和心愿。

 “烧罢!烧罢!……监狱!”当时,民众深受封建主义帝国主义思想文化的毒害,如沉睡梦中尚未觉醒,血性犹存然而麻木不仁,有如身陷囵圄受着禁锢。诗人认为:自己的职责,就在于从梦中唤醒世人、救治世人的灵魂。使民众觉悟,使民众奋起,使民众热血沸腾,使民众走向光明,从封建主义帝国主义所设置的精神监狱中解放出来。

 诗人爱国的赤诚之心是与祖国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

 ④第五至第七节:诗人对烛泪的思考、对红烛的劝慰。

 使用拟人手法,一开始,首先揭示了一种很矛盾的现象:“你心火发光之期,正是泪流开始之日。”诗人的注意力转到烛泪上面,矛盾的现象已经包含着疑问。这一节开头的呼唤,是同情的呼唤,是惊疑的呼唤。

 第六节诗人驰骋想象,亲切的问讯红烛:“何苦伤心流泪?”诗人同情,惊疑,思索。这里抒发的正是诗人在现实生活的漩涡中,内心所涌现的矛盾,痛苦和挣扎。诗人经过一番求索,他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他寻求到的答案,是还有“残风”的存在。红烛“心火发光”,自身“烧蜡成灰”,世上并非都像诗人自己那样怀着敬意,那种邪 恶的势力不但毫无敬意,相反“来侵你的光芒”。红烛流泪,是为烧得不稳而急得流泪。红烛不怕牺牲自己,相反,他要充分的牺牲自己,为世人创造光明,他“急”的只是不能给世人带来更多的光明。

 诗人自己怀着拯救祖国文明的美好意愿,不是同样受到黑暗丑恶势力的干扰和阻挠,感到壮志难酬,为此而痛哭流涕么?冷酷的现实就是这样,你要创造光明,不但要牺牲了自己,还要“流一滴泪,灰一分心”。

 第七小节托物言志,以烛泪比喻自己带泪的诗行,这些诗行中有诗人爱国之情,忧国之心,它能慰藉人间,使痛苦而麻木的世人感到欣慰,唤起他们的爱国之情,使祖国走向光明。

 ⑤第八、九节:深情呼唤,一声是同情的呼唤,一声是劝导鼓励的呼唤。

 “灰心流泪你的果,创造光明你的因。”这样的因果关系是多么不公平,不合理,为着“创造光明”,结果只落得“灰心流泪”,但这是社会使然。在这样的社会中生活,只有作不屈的奉献,诗人劝勉红烛,也就是劝勉自己:“红烛啊!/‘莫问收获,但问耕耘’。”收束得精警有力,诗情得到了凝聚与升华。人们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本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不合理的社会里,耕耘者需要更高的思想品格,只要创造光明,个人的得失荣辱一切在所不计。这正是闻一多人格美的集中体现。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毫不顾惜个人的得失荣辱,那是极其伟大崇高的献身精神。

 四、听——悟情感主旨

 1.过渡:作者用问答的形式抒发诗情,那么诗人在问问答答中,情感经历哪些变化?请听名家朗诵。

 2.播放朗诵。

 3.分析点播:全诗情感经历了七次变化,四扬三抑的情绪起落:

 诗人面对红烛,心绪起伏,或惊叹赞美,或惊疑发问,或自求解答,诗情的流动形成起伏的波澜,诗篇的节奏抑扬顿挫,形象鲜明而又饱含哲理。

 4.小结:本诗抒发的爱国主义,具有震撼人们灵魂的力量。红烛的精神是献身祖国的精神。红烛烧蜡成灰,为创造光明而彻底的自我牺牲;红烛伤心落泪,为创造光明而忍受被摧残的痛苦,红烛以“莫问收获,但问耕耘”为宗旨,唯愿为世人创造光明。这首诗是一个伟大的爱国者的心声,他赤诚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拯救世人的灵魂,结成快乐的果子,表明作者的诗歌创作一开始就有严肃的社会责任感。红烛的形象是诗人光辉人格的写照。诗篇闪耀着诗格美的光辉。

 五、吟——得要领技法

 1.吟咏诵读,寻找准确表达作品情感和自己阅读感受的声音形式,在诗歌鉴赏中十分重要。理解了诗歌的感情和主旨,请说说吟诵这首诗歌要注意哪些要领?

 2.吟咏提示:注意情感的表达、节奏停顿、重音轻音、抑扬顿挫、语气语调等,比如:

 3.吟诵比拼:①小组互相讨论,在书上标记,互相听读。②各小组派代表上台朗读,其他同学互相评议。

 六、写——晒收获感受

 学了这首诗歌,结合初中学过的《最后一次的演讲》《闻一多先生的说和做》和闻一多的事迹,给闻一多先生写几句墓志铭来表达对闻先生的纪念和崇敬。

 示例1:红烛发光照死水,一多著作青史垂。诗与热血共铸就,一座丰碑爱国魂。

 示例2:写写写,写出累累硕果;做做做,做出惊天伟业;说说说,说的痛痛快快,行行行,行的人中高标!

3.部编版高一上册语文第二课《红烛》知识点

 一、作者简介

 闻一多(1899-1946),名亦多,字友三,亦字友山,家族排行叫家骅。后改名多,又改名一多。民主战士。他致力于研究新诗格律化的理论,在论文《诗的格律》中,他要求新诗具有“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辞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

 著有诗集《红烛》(1923)、《死水》(1928)。学术著作有《古典新义》、《楚辞校补》、《神话与诗》、《唐诗杂论》等。闻一多的主要著作收集在《闻一多全集》中,共4册8集,1948年8月由开明书店出版。

 1946年7月15日,在悼念李公朴的大会上,斥责***暗杀李公朴的罪行,发表了《最后一次讲演》,会后回家,再到民主周刊社主持记者招待会,招待会结束后,闻立鹤接父亲回家,即将到家门时,潜藏的特务开枪射击,闻一多头部中弹身亡。

 2009年闻一多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

 关于闻一多主要研究资料有:《闻一多纪念文集》(三联书店,1980)、陈凝《闻一多传》(民享出版社,1947)、王康《闻一多传》(湖北人民出版社,19),梁实秋《谈闻一多》(台北传记文学社,1967),臧克家《闻一多先生的说和做》(人民日报1980年2月12日)

 二、写作背景

 1922年闻一多赴美国留学,他不堪忍受受到的歧视,写过许多爱国诗篇。1926年从美国归来,但看到的是北洋军阀统治下民不聊生、政治腐 败、经济凋弊的黑暗现实,极为失望。正是这种为现实所冷却了的爱和期望,成为了其诗的深层根基。

 《红烛》这首诗写于1923年。诗人准备出版自己的第一部诗集,在回顾自己数年来的理想探索历程和诗作成就时,就写下了这首名诗《红烛》将它作为同名诗集《红烛》的序诗。

 三、内容结构

 1.引子:李商隐的诗句“蜡炬成灰泪始干”。诗的主体部分就是扣住“灰”与“泪”“自 焚”与“流泪”)来展开抒情的。

 2.第一小节:诗人怀着敬慕的心情赞叹荧荧的红烛。

 “红”是赤诚的象征。红烛,在诗人眼里,是理想的人格的化身。在这样的红烛面前,他提出了自我要求:“诗人啊/吐出你的心来比比,可是一般颜色?”诗人的心应该也这样的红,否则就不配做诗人。我们可以感受到,诗人的那颗心,真是一颗赤子之心,是那么纯洁率真,晶明透亮,灼灼发热。在这首诗中,可以说红烛就是诗人,诗人就是红烛,“人与物化,意与境融”。一个“吐”字;逼真的描绘了诗人那种火热的爱国情感不吐不快的神态。

 3.第二、三节:对红烛自我牺牲精神的讴歌。

 这两节诗用设问手法,自问自答,生动的表现了一个思考觉悟的过程。前后两种截然相反的答;表明了诗人的醒悟,同时也更有力的表现了红烛精神的可贵。

 诗人运用比喻修辞手法,把蜡比作躯体,把火比做灵魂。作者认为,躯体和灵魂应该是互相存的,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何更须烧蜡成灰,/然后才放光出?”起初觉得这是大惑不解认为红烛自己“一误再误”,诗人认为这真“矛盾”,自相冲突,不可理解。但诗人最终理解了红彻悟了,对先前的认识来了一个彻底的自我否定。诗人理解了红烛,由衷的赞美红烛的奉献精神。

 上一节说“一误再误”,错怪红烛的语气很强烈,又包含着自作聪明的意味;下一节说“不不误”用了反复手法,否定语气更加强烈。一反一正两种回答,相形之下,更强烈的表现了认识根本转变,包含着对先前自作聪明的惭愧,由顿悟而对红烛产生了深为敬仰的感情。诗人悟彻了光是要“烧”出来的,只有自我燃烧,只有无私奉献,才能放出光芒。这正是与利已主义哲学完对立的一种新的人生观。

 诗人的思考,实际上反映了那个时代进步青年在探索人生真谛的思想历程中所遇到的矛盾和得的觉悟。

 4.第四节:诗人对红烛的殷殷寄语,也是诗人的自勉自励。

 “既制了,便烧着”,便要燃烧不息,“有一分热,发一分光”。人生的天职也在于奉献,活着就要让生命之火熊熊燃烧,让智慧和才能放出灿烂的火光。诗人借着红烛的形象激励自己,表达自己的信念和心愿。

 “烧罢!烧罢!...监狱!”当时,民众深受封建主义帝国主义思想文化的毒害,如沉睡梦中尚未觉醒,血性犹存然而麻木不仁,有如身陷囵圄受着禁锢。诗人认为:自己的职责,就在于从梦中唤醒世人、救治世人的灵魂。使民众觉悟,使民众奋起,使民众热血沸腾,使民众走向光明,从封建主义帝国主义所设置的精神监狱中解放出来。

 诗人爱国的赤诚之心是与祖国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

 使用拟人手法,一开始,首先揭示了一种很矛盾的现象:“你心火发光之期,正是泪流开始之日。”

 诗人的注意力转到烛泪上面,矛盾的现象已经包含着疑问。这一节开头的呼唤,是同情的呼唤,是惊疑的呼唤。

 第六节诗人驰骋想象,亲切的问讯红烛:“何苦伤心流泪?”诗人同情,惊疑,思索。这里抒发的正是诗人在现实生活的游涡中,内心所涌现的矛盾,痛苦和挣扎。诗人经过一番求索,他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他寻求到的答案,是还有“残风”的存在。红烛“心火发光”,自身“烧蜡成灰”,世上并非都像诗人自己那样怀着敬意,那种邪 恶的势力不但毫无敬意,相反“来侵你的光芒”。

 红烛流泪,是为烧得不稳而急得流泪。红烛不怕牺牲自己,相反,他要充分的牺牲自己,为世人创造光明,他“急”的只是不能给世人带来更多的光明。

 诗人自己怀着拯救祖国文明的美好意愿,不是同样受到黑暗丑恶势力的干扰和阻挠,感到壮志难酬,为此而痛哭流涕么?冷酷的现实就是这样,你要创造光明,不但要牺牲了自己,还要“流一滴泪,灰一分心”。

朱自清的春中第五段中第一句是从什么角度写春风轻柔温暖的

一.福尔摩斯与华生

《血字》中福尔摩斯的个性,给我的感觉是与后来有不少区别,也许是因为比较年轻富有叛逆性的缘故——不管是作者,还是福尔摩斯。柯南道尔的许多观念与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截然不同,作者的观念也往往不能代表福尔摩斯,但在写作过程中,一个作者是不免把自己的个人情感渗入其中的,福尔摩斯的一些行为表现,也会随着作者的变化而演化。到了后期《狮鬃毛》一案,曾经只对大城市犯罪学感兴趣的福尔摩斯,在退休以后这样自白道:“那时我已经全心全意地过起恬静的田园生活,这正是我多年生活在阴沉的伦敦时所时常渴望的生活。”这段话,是否能说明福尔摩斯的另一种心境呢?亦或,这其实也是柯南道尔本人内心深处的渴望。

**《福尔摩斯与柯南道尔》中有这样的一个剧情,道尔批评福尔摩斯是台无情、没有血性的分析机器,他的传记作家听了后拿着《福尔摩斯探案集》,指着《海军协定》中福尔摩斯说过的一段话对道尔进行了反驳,他说这样有思维、有感情的人,难道是台无情的机器吗?正因为他的性格是如此的栩栩如生,才赢得了大家的喜爱。其实不必等到《海军协定》,早在《血字的研究》中,华生就已经评价福尔摩斯是个外冷内热的人了。

华生和福尔摩斯初次见面的时候,福尔摩斯显得很孩子气,而且为自己的成功的化学实验得意洋洋,华生评述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显得炯炯有神。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象是在对许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经过了一番交谈,华生说“我觉得我新结识的这个朋友非常有趣”。更绝妙的是这段描写,华生称赞福尔摩斯对推理科学的创新后,福尔摩斯反应竟是“听了这话,而且看到我说话时的诚恳态度,他高兴得‘涨红了脸’。我早就看出,当他听到别人对他在术上的成就加以赞扬时,他就会象‘任何一个姑娘听到别人称赞她的美貌时一样的敏感起来’。”这不正显得福尔摩斯是一个鲜活的人么?

不久后,两人一齐搬到了贝克街221B合住,华生提到“说实在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与相处的人。”他进一步描述福尔摩斯的生活习性:“他为人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每晚很少在十点以后还不睡觉。早晨,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他把整天的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里,或是在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伦敦城的平民窟一带。在他高兴工作的时候,绝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会上来一股相反的劲头,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还有《马斯格雷夫礼典》里,华生既说他“有条有理,着装朴素而整洁”,又讲述了他的一些生活上的“缺点”,包括“把烟卷放在煤斗里,把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顶部,而一些尚未答复的信件却被他用一把大折刀插在木制壁炉台正中”、以及“用弹痕把对面墙上装饰得星罗棋布”……看到这里,我真觉得华生这个朋友“非常有趣”,看来房东太太也舍不得赶走这个“全伦敦最糟糕的房客”。福尔摩斯是一个自由自在的顽童,并非某些人眼中的严肃与禁欲的代表。

福尔摩斯绝不是冷漠得没有思想情感的,他也有一套自己的人生哲学。在《血字》中,福尔摩斯说出了不少精彩绝伦的话儿,不但有推理的,也有关乎于生活的思想。他说过:“对于一个伟大人物来说,任何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这话既是福尔摩斯心细的体现,正因为他的细致观察,才会对容易被其他人忽视的事物加以重视。这话又是福尔摩斯的一种生活观,就好比我们所说的“宰相肚里能撑船”,拥有一股宏大的气迫。当听到媒体对某些人物大事炒作时,他又引用谚语评论道:“笨蛋虽笨,但总会有比他更笨的笨蛋为他喝彩。”表达了他对利用媒体宣扬自己的“丰功伟绩”、但实际上作出的努力和贡献不一定比他人多的这种现象的藐视,因此他又尖刻地讽刺道:“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也许抗洪战士辛劳了几天几夜,最后还得留一小部分沙袋让衣着整齐的领导来“收官”,而且这时总会很“巧”地出现一个记者,报道干部如何关心群众、为人民服务。纵观“积极关心女同志”的好领导,我们老百姓是不是心有体会呢?至于那些被宣扬为“想到还有六百万群众没有脱贫就寝食难安”、“想到还有两千万人民没有脱贫就声泪俱下”、结果却被搜出家藏万贯以致蹲了大牢和出逃国外的父母官们,就更无足称道了。福尔摩斯这话有时候还可以反过来说,有时候你还得“能够使人相信你‘没’做了些什么”,或者是办到被人们知道了,人们也会无动于衷,对于这些,我们就心照不宣吧~~

一个有思想、有学问、有哲理的人,这就是福尔摩斯,他的生活是如此的丰富多彩、如此的与众不同。正因为他有优点和缺点,所以他远比后来的来得更加真实。福尔摩斯的形象也比早期的杜班更加活灵活现,杜班的故事其历史意义早已超过了作品本身。

华生的个性也很鲜明,他的个人情感很显著地被表现出来,有时很亲切,有时又让人觉得很任性,他自己喜欢睡懒觉,却责怪房东太太“餐桌上没有安排我的座位,我的一份咖啡也没有预备好”,为此,华生还“一时没有道理地发起火来,立刻按铃,简捷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已准备早餐”。短短的几句话,就把华生任性的一面刻画出来了。

很多人喜欢拿华生和爱伦·坡笔下杜班身边的那个记者“我”作比较,认为柯南道尔在叙述手法上是模仿爱伦·坡,其实不尽然,首先用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看待事物,并非爱伦·坡一人这么写;其二爱伦·坡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作家,人们虽然把他称为“之祖”(道尔是“之父”),但他的主要成就并不是,包括爱伦·坡本人也这么认为,正因为他厌倦了的写作思维,才转而写其他类型的;其三是评论家们说杜班身边的记者“我”,是用来陪衬杜班的智慧,我不觉得是这样,那个记者与其说是用来作陪衬,不如说是一个见证者,他以记者的眼光去叙述杜班这个奇特的人物,并没有像华生那样以一个长期伙伴的身份去陪衬福尔摩斯,也不像华生那么有特点、并构成一个人物形象。爱伦·坡笔下这几篇以杜班为主角的,更多的笔墨是花在杜班如何分析案情上,而没有着重于记者与杜班之间的私人交往,所以他与华生尽管都是“我”,但却有很大的区别。华生不但是一个见证着,更有着自己的思想情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以及对朋友福尔摩斯的各种看法,有时候显得公正客观,有时又显得偏激固执。

还有雷斯垂德,《血字》中他的形象几乎是个反面人物,基本上是充当笑料的角色,不过故事连载久了以后,雷斯垂德警官的形象也有了转变,尤其在《六个拿破仑》一案中,他还与福尔摩斯上演了一场英雄惜英雄的好戏,这可以说柯南道尔在那时,已经不再将雷斯垂德视为一个充当陪衬的小丑

其实《血字》中还有不少地方与后来不一要,就不一一列举了。其中那个天文知识的争论,我想不必讨论太多,这未必是华生最初时的错误结论,也许那个时候的福尔摩斯就是不太懂得天文。《福尔摩斯》里的故事跨越了几十个年头,谁能说《血字》中并不了解天文的福尔摩斯,到了几年后就不了解了呢?有时候你看一个人对某种知识侃侃而谈,说不定两年前,他还根本就不懂得这些。

福尔摩斯有个性,福尔摩斯的探案也有社会价值。王逢振先生在群众版《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导言中说柯南道尔本人“不是有意识地描写社会现实、提出社会上的道德问题和犯罪问题,他只不过是借用这些问题,创造一种引人入胜的故事罢了……因此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缺乏深刻的、真正的社会意义”。我不能认同这种看法,首先,社会意义是社会赋予的,而不是作者一人说了算,能够纪实社会现象,写出老百姓的心声,得到老百姓的拥戴,这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意义。很多我们现在尊奉的所谓经典,作者撰写它们时也不见得多么的雄心壮志,然而它们的影响巨大,它们的价值往往是后世人挖掘出来的。所以王逢振又说:“但是,柯南道尔的艺术技巧,对后来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用华生回忆并直接参与的手法,使人觉得象听故事一样舒适;把行动与知识结合起来,进行逻辑推理,使人感到真实可信;对惊险场景的构思和描写,常常为今天的所借鉴”。

柯南道尔虽然是福尔摩斯的创造者,但他不完全能够代表福尔摩斯,他也并不喜欢甚至不重视自己笔下的这位大,他憎恨读者们为《最后一案》中“死去”的福尔摩斯哀悼、却不理会现实中他同一时期去世的父亲。他坚持认为自己的主要成就是在其他方面,包括神学,而不是《福尔摩斯》。柯南道尔有迷信、保守的一面,晚年还到处宣扬鬼怪之说,然而福尔摩斯却不会这样,福尔摩斯还曾在《魔鬼之足》、《吸血鬼》等案件中批判过鬼怪之说是不科学的。柯南道尔本人还歌颂过战争,为南非战争辩护,当然道尔还是同情战争中的受害者的,《四签名》中他就很委婉地描述了英军对印度的殖民掠夺,并且不让福尔摩斯对此发表任何看法。柯南道尔认为自己是为南非战争辩护才会被封爵,不过书里的福尔摩斯却更愿做一个自由的凡人,他拒绝了受封。柯南道尔不但和福尔摩斯不是事,即使是华生也与他有大多的区别,尽管华生在某种程度上是作者的化身,但显然柯南道尔塑造出了一个拥有比他本人更高的人格标准,他创造了两个比他更伟大、更受老百姓喜爱的人物,因此梅绍武老师说“福尔摩斯早已超越了他的国籍、时代、甚至是他的作者”。我们也许得庆幸,柯南道尔不喜欢福尔摩斯,正因为如此,他才没有百般地宠爱笔下这个人物,不吝啬于让福尔摩斯出错、犯错,让他直率地表明自己的观念、甚至是与柯南道尔相反的观念,因而也让福尔摩斯更加显得有血有肉。被自己的人物超越,这是一个作者的悲哀,也是一个作者最大的幸福。

二:福尔摩斯的推理

柯南道尔在现实中也办过一些案子,只是称他作神探,也许有些牵强,他会去办理案子多少带有些偶像色彩的成分。不过,柯南道尔确实是具备一定的知识的,如果他称不上一个优秀的,至少算是一个出色的理论家,就像善于评论足球的人自己未必是个出色的球员一样,道尔在知识这方面所掌握的,远远胜于宅男宅女写出来的密室、孤岛一类的谋杀案,那些里的理论,乍一听上去似乎头头是道,但很多时候只是“管理三十六计”一类的忽悠性理论而已,纯属华而不实的美丽泡沫。很多喜欢的朋友,会对这些感到惊奇,书里的经常能把众嫌疑犯聚集在一块地方,然后突然指出当中的真凶,并作出绝对性的准确推理,把凶手驳得哑口无言。但这些“宅”得可以的出色想像,固然剧情精彩,但并不具备真实性。相比之下柯南道尔在书中所讲述的办案知识,也许在某些人看来“粗糙得令人想睡觉”,但在那个年代却有深远的影响,有些理论甚至比官方的更为先进,《福尔摩斯》里说到,在正式的犯罪教学书未出版前,《福尔摩斯》还一度成为当时伦敦警方的临时犯罪教学书,至今欧美一些警察学校还有“选用福尔摩斯的一些案例作为考题或案例分析的楷模”。世界上第一本犯罪教学书《汉斯罪证调查》曾提到如何使用熟石膏保存脚印的方法,然而在这本书出版的两年前,《四签名》里头福尔摩斯早已提到了这个理论。《四签名》一案里福尔摩斯还说到“一个人的职业可以影响到他的手形,附有石工、水手、木刻工人、排字工人、织布工人和磨钻石工人的手形插图。这些对于科学的术是有很大的实际意义的。特别是在遇有无名尸体的案件和探索罪犯身分等时都有用处……”,这些在今天看来,已经是每个刑侦人员必需学习的基础知识,就像牛顿的万有引力,现在连小学生都会晓得,然而在那时,人们为了验证这些“简单”的理论,不知花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

我们今天常说《血字的研究》是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具有重要的转折意义,然而真正使福尔摩斯成名的是《四签名》和《冒险史》,《血字》的出版命运曾再三遭受冷落,它的价值是等到福尔摩斯成名后才引起人们的重视。

《血字》虽然是早期之作,但未满30岁的柯南道尔也在书中给出了不少经典的推理。首先就是那句“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关于这句话已经被讨论过无数次,我就不想参与讨论了,不过从福尔摩斯的分析看来,他是结合了不少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他对华生职业的推论是因人而异、随机应变,而并非适合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死规律。所谓的推理,很多时候毕竟是经验之谈,并非是绝对唯一的铁定答案,犯罪总是富于变化的,而没有实践的推理就只是猜测而已,推理本身就带有推论,高明的推理就是比别人分析得更准确一些。但再高明的推理也只能办到相对准确,而不能办到绝对无误,凡事都有例外,有些平时我们认为顺理成章的事儿,可能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就会被否定掉。所以推理最重要的是“合情合理”,能够令人信服,而不是“先知”、“预知”、“神算”。

除了那段对华生曾去过阿富汗的推论,《血字》中还有一段推理让我印象深刻,这来自于对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的调查,福尔摩斯观察完现场后推论道:“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番话搞得大家一头雾水、将信将疑。

离开凶杀现场后,华生询问福尔摩斯如此推论的其中缘由,福尔摩斯回答道:“一到那里,我首先便看到在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由于昨晚下雨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那里的。除此以外,还有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个蹄印比其它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晨又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间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听完分析后,之前感到惊奇的华生马上表示:“这看来好象很简单”。柯南道尔很好地在之前作了伏笔,他写福尔摩斯来到现场时提前下了马车,走了一段路,并不急于到尸体躺着的房间,结果发现了脚印和车痕,这才有了上边的结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是多么的心细,那些印痕之所以能让他发现到,不在于他“未卜先知”,而在于他的细致。

华生又提问福尔摩斯是如何知道凶手的身高情况的,福尔摩斯对此答道:“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步伐的长度上知道。计算方法虽然很简单,但是现在我一步步地教给你也没有什么用处。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更精彩的,是接下来的这段论述“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验算我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办法。大凡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 平行的地方。现在壁上的字迹离地刚好六英尺……”确实是这样,人在紧要场合总会无意识地保持自己的平日习惯,在这一时刻,很少有人能够办到再处心积虑地去思考各类细节,此案中的凶手之所以想在墙上写“RACHE”字样,根据他本人的解释,这是“灵机一动……这也许是由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打算把警察引入起途”,而并非早已规划好的策略,故他没有及时想到弯下腰来改变血字的位置,以达到进一步搅乱警方调查,因此福尔摩斯以血字的高度来推测凶手的大致身高,是很有科学性的。

接着华生又问到凶手的年龄,福尔摩斯回答到:“若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儿。小花园里的甬道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分明是一步迈过去的,而皮靴子却是绕着走的,方头靴子则是从上面迈过去的。这丝毫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大多数老人没有练“太极”,小孩一般也不会干凶杀,所以不出例外的话,这条结论也比较合乎情理。

还有就是凶手的手指甲,福尔摩斯又如此推论:“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凶手要是修剪过指甲的话,他也不会刻意地用指甲去刮墙壁。

福尔摩斯的推理之所以让人觉得高明,是因为他往往不先说破,就像魔术师一样,把秘密隐藏住,可是一旦说破,推理的魔术就会让人倍觉简单。在此时此刻,沉默是金,如果内心有着错误的想法,别人也不会察觉,我们再看后来由福尔摩斯本人叙述的《狮鬃毛》一案,福尔摩斯详细地表述他对整个案件的看法时,我们就会感慨:原来福尔摩斯也和平常人一样。

三:有关《圣徒的故乡》

有些福迷朋友认为《血字的研究》后半部《圣徒的故乡》很枯燥乏味,但在我看来,《圣徒的故乡》是这个故事的又一处精华,也只有学会品赏这一章的人,才能体会整部《血字的研究》的价值所在,《血字》绝不仅仅只是一个精彩的故事,它有着更深刻的内涵——尽管这些未必是作者本人写作时想到的。《福尔摩斯》最有写实色彩的地方在于,故事并不为办案而办案,它同时兼述着背后的故事,而且张伸有度,适时长、适时短。现实中的案件叙述也是这样,一方面讲述办案人员的机智,另一方面也讲述犯罪者的过去和犯案动机。所以《福尔摩斯》的每个故事,都有两个以上的主角。就四大奇案而言,除了《血字》,其他诸如《四签名》的斯冒、《猎犬》的斯台普顿、《恐怖谷》的麦克莫多也是主角级的人物。后边这三个故事,作者也把大量的笔墨花在两个主角身上,其中《猎犬》是最为特殊的一个故事,两个主角都几乎没有正面登场,斯台普顿的戏分基本上是通过他人之口说出,福尔摩斯除了在开头和结尾闪亮一阵,中间就只剩下华生一人在独自叙述,然而我们却可以感受福尔摩斯的存在,所以卡尔评价本作是“故事主宰福尔摩斯,而不是福尔摩斯主宰故事”,没有对手精彩的射门,就不会有守门员同样精彩的扑救。

《圣徒的故乡》是一个背景故事,而不是办案的过程,也许因为减少了福尔摩斯的戏分,所以让一些福迷颇有微词。在这一章柯南道尔更多地把笔墨着重在描绘人情和物情上,不少字句文笔极为优美,让人看了后身临其境,可谓赏心悦目。

我们先来看看这一段:“这里有大雪封盖的高山峻岭,有阴沉昏暗的深谷,也有湍急的河流,在山石嵯峨的峡谷之间奔流;也有无边的荒原,冬天积雪遍地,夏日则呈现出一起灰色的碱地。虽然如此,一般的特点还是荒芜不毛、寸草不生、无限凄凉。”都说西方人喜欢描写狭小的场景以突出细枝末节,然而在这里,道尔却从宏大的场景开始新的故事,以短短的几句话,率先点缀出场景的荒凉。如此有气迫的描写,给人一种远望之感,恰似自己站在高高的山顶上,俯视着这片苍凉的大地。

接着,柯南道尔进一步描绘这处地方的荒凉,这一次,他把着重点放在“生命”上:“在这片无望的土地上,人烟绝迹……即使是最勇敢最坚强的人,也巴不得早日走完这片可怕的荒原,重新投身到大草原中去。只有山狗躲躲藏藏地在矮丛林中穿行,巨雕缓慢地在空中翱翔,还有那蠢笨的灰熊,出没在阴沉的峡谷里,寻找食物。它们是荒原里绝无仅有的居客。”这是多么精彩的刻画,一方面是人的稀少,一方面是野生动物的出没,两者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高尔基曾在写于1901年的短篇巨作《燕子》中称企鹅为“蠢笨的”,然而在10多年前,柯南道尔笔下已经有了一头“蠢笨的灰熊”,道尔称它们和山狗、巨雕等是荒原里的“居客”,很有拟人化的色彩。

讲述了荒原上的生命之后,道尔又把视角对准了景象和声音:“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地方会比布兰卡山脉北麓的景象更为凄凉的了。极目四望,荒原上只见被矮小的槲树林隔断的一片片盐碱地。地平线的尽头,山峦起伏,积雪皑皑,闪烁着点点银光。在这篇土地上既没有生命,也没有和生命有关的东西。铁青色的天空中飞鸟绝迹,灰暗的大地上不见动静。总之,一起死寂。倾耳静听,在这片广阔荒芜的大地上,毫无声息,只是一起彻底的、令人灰心绝望的死寂。”好一个“极目四望”,仿佛自己就在荒原上一样。这话段后边又连续地强调荒原的死寂,加强读者的印象,试想想,在这样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有一只从天空飞过,发出它的叫声打破这沉静,那会是什么样的景色呢?

在强调了人烟稀少后,道尔又转过头来讲述:“有人说,在这广袤的原野上没有一点和生命有关的东西存在,这种说法也不真实。从布兰卡山脉往下观看,可以看见一条小路,曲曲弯弯地穿过沙漠,消逝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这条小路是经过多少车辆辗轧,经过无数冒险家的践踏而形成的。这儿一堆,那儿一堆,到处散布着白森森的东西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在这片单调的碱地上显得非常刺眼。走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堆堆白骨:又大又粗的是牛骨;较小较细的是人骨。在这一千五百英里可怕的商旅道路上,人们是沿着前人倒毙路旁的累累遗骨前进的。”多么惨烈的景象,不必再去讲述这些白骨生前的状况,光是在这段文字当中,就让人感受到了大自然残酷的一面。

残酷的不只大自然,还有人性。《圣徒的故乡》就是在讲述一个关乎于人恨情仇的故事,让人慨叹、让人惋惜、让人悲愤、让人深省。

爱情是浪漫的,生活是现实的。许多闹到最后法庭相见的婚姻,当初未必就不是真诚的。《圣徒的故乡》的主角侯波既是浪漫主义者,又是现实主义者。侯波坦诚地说道,如果危险只降临于老约翰一人身上的话,那么他在冒这场危险前会“思索再三”,可是因为露西也面临着危险,所以他义无反顾地把自己的安危置之于外,决定帮助父女俩逃离这片是非之地。这段亡命之旅同样是写得惊心动魄、跌荡起伏,笔者在本文中就不多发表自己的见解了。

侯波一点也不做作,他对老约翰是心存敬意的,侯波是个坚韧不拔的人,老约翰更是这样,正是老约翰凭着自己的坚强把露西一手带大的。不过对一个正在热恋中的人来说,会更为重视自己的恋爱对象,这也是人之常情吧。侯波是更重视露西的,但不代表他就不敬爱老约翰,当老约翰和露西都被***徒迫害致死时,他发誓要报仇,并为此奔波了20年——其中的是非,就见仁见智吧。他不但要为死去的恋人报仇,也要为老约翰报仇。只是不知道父女俩看到侯波这20年的遭遇,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呢?

《圣徒的故乡》是一个爱情悲剧,它比今日许多青春偶像剧深刻的地方在于,它不但讲述了男女之间的恋爱,也讲述了父女之间的亲情,这两种情感都是同样伟大的,而今日许多恋爱剧却只强调爱情至上,同时又让父母靠边站,以致于有了“你死我不独活”这样的“山盟海誓”。笔者对此非常反感,持这种观念的话,那么父母的数十年的亲情又到哪里去了呢?朋友和兄弟姐妹之间的情谊又到哪里去了呢?比起“你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欣赏“你死了,我更坚强地活着”。

对于侯波追杀仇人长达20年的作法,有的人认为值得,因为他最终为父女俩报了仇,有的人认为不值得,这样只不过是把自己束缚在过去,浪费了自己的一生精力。笔者的看法不同于以上这两种,在此我不多表述自己的观点,就粗略地说一下侯波本人的表现吧。侯波找到仇人后,一方面他恨不得马上就将其杀死,另一方面,他又决定给仇人一个生存的机会,锥伯按照侯波的安排,随机选择了一颗药丸吃下去,侯波则吃掉剩下的一颗,结果锥伯吃下的药丸是有毒的,他就此死于非命,侯波认为这是上天的旨意,可真的是如此吗?上天要有旨意的话,锥伯20年前就应该受到惩罚了。一颗有毒的药丸,不会因为服用它的人品格好坏来发挥它的毒性,凡是服用了的人就会中毒,侯波的话,让笔者感到在他燃烧了20年的复仇火焰深处,也许还有一丝无奈、一丝叹息……

四:宗教批判

《圣徒的故乡》并不止是在讲一个爱情破灭与复仇的故事,它留给人们更多的是思考,让人去疑问悲剧的背后究竟是为什么。正如福尔摩斯在《硬纸盒》一案中提出的疑问:“这一连串的痛苦、暴力、恐惧,究竟是为了什么目的?一定是有某种目的的,否则,我们这个宇宙就是受偶然所支配的了,这是不可想象的。”

纵观《圣徒的故乡》全文,我们会觉得这些灾祸是由宗教引起的。宗教并不是一个陌生的字眼,但它对广大人士又是陌生的。“喂,这个地方也是上帝造的吗?”这是小女孩露西指着那片荒凉的沙漠对老约翰提出的疑问,这真是一个带有讽刺性同时又令人深省的问题,也开启了读者对宗教的第一步思索。宗教确实有太多的地方很需要人们去客观地看待了。

柯南道尔是个典型的思想矛盾者,他在书中展现出来的宗教观,与他现实中持有的宗教观并不一致,尤其到了晚年,柯南道尔还公开宣扬各种鬼怪之说、大搞巫术和招魂,对宗教的看法也进一步地灵异化。也许正如《福尔摩斯》一书中所说的,柯南道尔如果不是那般地坚信唯灵论,那么他就很难在数次失去亲人的痛苦中求得精神安慰。

(答案超过10000字,所以,有删减的)

朱自清的《春》文章第五段的第一句,是从触觉的角度写春风轻柔温暖的。文章《春》第五段第一句为“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

这一句写出了春风的温暖,向母亲的手一样抚摸着你,使用了触觉的角度,将风吹写成抚摸,使得文章形象生动。

《春》文章的第二句“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是从嗅觉的角度来描写春天的气息,将春天的气息通过嗅觉来感受,使得读者也能感受到春天的清香。

扩展资料

朱自清《春》文章句子赏析: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作品一开头,作者就用了一个反复修辞格。“盼望”这一动词的反复使用。突兀、有力、急切地反映出人们期盼春天来临的迫切心情。紧接着,用一个“拟人”辞格,来传递春天的讯息。

春天的脚步声,更是人们极为熟悉的。来了,近了,它是人们在历经三九寒冬之后所殷切期盼的。在此。作者写出了人们对春天的翘首企盼之情和迎接春天的万分欣喜之情。

“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用了“拟人”辞格。在作者的笔下,春风轻拂,大地回暖,万物复苏,仿佛一个“刚睡醒”的人,“欣欣然张开了眼”。

“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其中,“太阳的脸红起来了”用了“拟人”辞格,将太阳人格化,既抓住了春天太阳的特征,表现了春阳的温暖,更展示出春阳内在的神韵。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春》